平博体育- 平博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纳睿雷达(688522):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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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交易对方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交易对方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资产评估机构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介机构”)同意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本报告书摘要中引用各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内容和结论性意见,并已对所引述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本报告书摘要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微电子技 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志谦、深圳市聚仁诚长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聚贤诚长新技术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俊鹏数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李新岗、深圳市财汇聚仁信息技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金开德弘联 信毕方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 限合伙)、嘉兴军科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12名交易对方购买天 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根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纳睿雷达以股份和现金支付交易对价的比例均为 50%
本次交易中针对不同的交易对方涉及的差异化定价具 体情况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希格玛 100%股权评估值为 37,06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 交易作价确定为 37,000.00万元。其中周奇峰、李颖、 天津好希望、李志谦、聚仁诚长、聚贤诚长、财汇聚仁 (即标的管理团队股东)合计交易对价为 28,186.00万 元,对应天津希格玛 100%股东权益价值为 32,739.55
万元;中芯海河交易对价为 1,202.00万元,对应天津 希格玛 100%股东权益价值为 55,728.13万元;军科二 期交易对价为 416.00万元,对应天津希格玛 100%股 东权益价值为 59,233.95万元;俊鹏数能、毕方贰号合 计交易对价为 4,368.00万元,对应天津希格玛 100%股 东权益价值为 63,969.07万元;李新岗交易对价为 2,828.00万元,对应天津希格玛 100%股东权益价值为 66,998.34万元。所有交易对方合计交易对价为 37,0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差异化定价综合考虑不同 交易对方初始投资成本等因素,由交易各方自主协商 确定,差异化定价系交易对方之间的利益调整,上市公 司支付对价总额对应的标的公司 100.00%股权作价不 超过标的公司 100.00%股权评估值,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希格玛 100%股权评估值为 37,06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 37,000.00万元。其中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李志谦、聚仁诚长、聚贤诚长、财汇聚仁(即标的管理团队股东)合计交易对价为 28,186.00万元,对应天津希格玛 100%股东权益价值为 32,739.55万元;中芯海河交易对价为 1,202.00万元,对应天津希格玛 100%股东权益价值为 55,728.13万元;军科二期交易对价为 416.00万元,对应天津希格玛 100%股东权益价值为 59,233.95万元;俊鹏数能、毕方贰号合计交易对价为 4,368.00万元,对应天津希格玛 100%股东权益价值为 63,969.07万元;李新岗交易对价为2,828.00万元,对应天津希格玛 100%股东权益价值为 66,998.34万元。所有交易对方合计交易对价为 37,000.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 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不足一股的部 分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 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召开董事 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微电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志谦作 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业绩承诺方认购的标的股份自该等标 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36个月后分三次解锁,解锁后方可转让或上市 交易,解锁安排如下: 第一期: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36个月的次一个交易日,可以解锁本 次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的比例为 33%; 第二期: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48个月的次一个交易日,可以解锁本 次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的比例累计为 66%; 第三期: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0个月的次一个交易日,可以解锁本 次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的比例累计为 100%。 标的股份的解锁,以履行完毕业绩补偿、减值补偿义务为前提,同时上述 解锁股份的数量包含业绩承诺方因履行业绩补偿、减值补偿义务而已补偿 股份数量。 在锁定期内,出让方持有的未解锁股份不得质押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因 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锁定安排。 若上述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 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 关规定执行。
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 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募集配 套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锁 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针对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加中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晓军和刘素玲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世良、刘素红、刘素心发表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人/本企业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人/本企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本企业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本人/本企业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审议,董事会已对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等进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