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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8人,董事山根裕也先生因个人工作等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有序、高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签署以下相关协议有关的全部条款,包括:1、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与上海钟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钟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钟伟、于立刚、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2、公司于2025年3月7日与上海钟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钟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钟伟、于立刚、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3、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相关方签署的《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4、公司于2025年4月24与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相关方签署的《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
4、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推选朱志荣、芦德宝、羽田锐治、多田昌弘和山根裕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推选楼玉琦、吴雷鸣和岳振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定于2025年8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会议将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8名董事,并与公司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需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为了实现公司的战略和经营目标,本激励计划公司选取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营业收入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不断增加的营业收入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发展的条件;净利润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益的有效性指标,代表公司的经营成果;以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514,298.65万元为基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2025年、2026年、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值分别较2024年基数值增长16.66%、28.33%和43.89%,以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856.10万元为基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2025年、2026年、2027年净利润目标值分别较2024年基数值增长36.31%、62.46%和78.31%。